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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I专利驳回深度剖析:解锁技术与合规双重“关卡”

专利政策研究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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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2-26
聚焦AI专利驳回核心诱因,拆解技术公开不充分、专利创造性不足等痛点,为AI企业专利布局避坑。

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爆发式增长,AI领域专利申请量连年攀升,但与之相伴的是居高不下的驳回率。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5年统计数据,AI相关专利驳回率超过40%,远高于整体专利平均驳回水平。许多企业投入大量资源研发,却在专利授权环节遭遇滑铁卢,背后的原因值得深入剖析。

AI技术与专利文档结合场景

### 一、技术公开不充分:AI“黑箱”的隐形阻碍

AI专利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之一是技术公开不充分,这与AI模型的“黑箱”特性密切相关。专利法明确要求,发明创造必须充分公开,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依据说明书重复实现技术方案,但AI深度学习模型往往依赖大量训练数据、复杂网络结构和调参细节,申请人在撰写时容易陷入“保密与公开”的两难。

例如2025年某AI图像生成专利,仅描述了“基于扩散模型的图像生成方法”的整体架构,却未公开扩散模型的关键噪声调度函数、训练数据集的核心特征以及模型收敛的判定标准。审查员最终以“所属技术领域技术人员无法根据说明书内容重复该发明”为由驳回申请。这背后的核心问题在于,AI技术的“黑箱”属性让申请人难以平衡商业机密保护与技术公开充分性的法律要求,稍有不慎就会触碰驳回红线。

### 二、创造性不足:现有技术结合的“常规陷阱”

AI领域技术迭代速度极快,卷积神经网络、Transformer等基础技术已成为公知常识,很多企业的创新仅停留在“现有技术+新场景”的简单结合,这很容易被审查员认定为“显而易见的常规选择”,从而否定专利创造性

比如某电商企业申请的“基于Transformer的商品推荐方法”专利,仅将Transformer模型应用于电商推荐场景,未对模型的注意力机制、特征融合方式做出任何改进。审查员检索到多篇现有技术文献,分别公开了Transformer模型架构和电商推荐的通用逻辑,因此认定该方案是“已知模型与已知场景的常规结合”,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,最终驳回申请。这种情况在AI专利中占比超过30%,很多申请人误将“场景迁移”等同于“技术创新”,却忽略了专利法对创造性的严格界定。

### 三、权利要求不清楚:保护范围的“模糊雷区”

权利要求是专利的核心载体,其撰写必须清晰、准确地界定保护范围,但AI技术的跨界性和抽象性,使得很多申请人容易出现范围界定模糊的问题。例如某AI风控专利的独立权利要求中出现“基于人工智能算法进行风险评估”的表述,审查员无法明确“人工智能算法”的具体类型、“风险评估”的执行步骤以及评估结果的判定标准,因此以“权利要求不清楚、不简要”为由驳回。

更常见的问题是权利要求保护范围过大,比如将“一种人工智能训练方法”作为独立权利要求,未限定任何具体的技术改进点,导致审查员无法区分该方案与现有技术的差异。还有部分申请人为了扩大保护范围,使用“至少一个”“优选地”等模糊表述,反而让审查员对权利要求的确定性产生质疑,进而影响授权结果。

### 四、合规性缺失:数据与伦理的“隐性门槛”

AI技术的核心是数据,数据的版权、隐私合规问题正成为AI专利驳回的新诱因。如果专利方案依赖未经授权的训练数据,或者涉及敏感个人信息的处理,审查员可能会依据《数据安全法》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等法律法规,以“发明的实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”为由驳回。

例如2025年某AI人脸识别专利,因使用了未经授权的公众人脸数据集作为训练样本,审查员认定该方案的实施可能侵犯他人隐私权,不符合伦理规范和法律要求,最终驳回申请。此外,AI模型的可解释性问题也逐渐纳入审查考量,某些涉及算法歧视、公平性缺失的AI专利,即使技术上具备创新性,也可能因违反伦理准则被驳回。

### 五、AI专利授权的避坑指南

针对上述驳回原因,申请人可以从以下三个维度优化专利布局:一是在技术公开层面,采用“核心改进点+等价替换方案”的撰写策略,既满足技术公开充分性要求,又通过等价替换保护核心机密;二是在创造性布局上,聚焦“技术改进细节”而非“场景应用”,比如针对模型的损失函数、注意力机制提出具体创新,而非简单套用现有模型;三是在合规性层面,提前对训练数据的合法性进行审查,明确数据来源的授权链路,同时在说明书中披露模型的伦理合规设计。

AI专利的授权之路并非坦途,需要申请人深入理解专利法的逻辑,结合AI技术的特性进行精细化撰写和布局。只有避开技术、合规、撰写等多方面的“雷区”,才能让AI创新成果得到有效的专利保护,为企业的技术竞争筑牢核心壁垒。